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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制度

作者:时间:2007-10-13点击数:

心理咨询制度

来访者须知

一、来访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来访者应按咨询室规定,如实填写咨询登记表。

三、来访者应尊重咨询老师,不得提出无理要求。

四、来访者应按约定时间咨询,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咨询老师。

五、来访者应如实告知咨询老师咨询目标,以便咨询老师帮助设定咨询方案。

六、等候咨询时,不得大声喧哗。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宝盖风景区(宝盖校区)、福建省石狮市厝仔工业区(蚶江校区)邮编:362700 联系电话:0595-88259999 

传真:0595-88911791 电子信箱:bgs@mnust.cn; 闽ICP备09019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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