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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教育和学风建设

1.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教育,组织有针对性的形势政策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负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指导,及时向学校及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饮食、卫生、课余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3.开展经常性以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

4.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的工作任务。负责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

5.协同教务处共同抓好课堂纪律,进行考风、考纪的教育和检查督导工作。

6.负责迎新工作的组织具体安排,做好新生军训、入学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及考核

1.制定全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及时总结。

2.负责对各学院学生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评估工作。

3.协同有关部门和各学院做好辅导员的选拔、培养、使用和考核工作。

4.负责制定和修改有关学生教育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全校学生的日常工作

1.负责学生的校规校纪教育和校园安全稳定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违纪的教育处理,负责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协调做好学生的投保工作。

2.负责学生宿舍床位的统一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文明行为养成教育和文明宿舍、文明教学区检查评比。

3.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做好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各类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工作。

4.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和心理危机预警系统,组织实施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普查,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

5.负责对全校学生证、校徽等证件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毕业生档案投递和查询工作。

7.协助教务处办理休学、复学、转学、退学和出国留学等学籍管理工作。

8.协同计财处做好学生学费的催缴、缓交、减免和奖学金的审查、发放工作。

9.协同校团委加强做好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

10.配合校团委共同加强校学生会和社团的管理工作。

四、其他方面工作

1.做好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2.负责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3.协同招生就业处做好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就业创业工作,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离校手续办理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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