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各班心理保健员月汇报制度的
通知
各系学工办:
为了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现状,促进学生管理工作和谐稳定地发展,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心理困扰与心理问题,培养学生心理自助、互助能力,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科学有效地开展、全面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我院学生处、心理咨询室制定了心理保健员月汇报制度。
心理保健员实行月汇报制度:
1、每月25日为心理保健员上交月汇报的时间;
2、汇报内容为学生心理健康的情况;
3、对班级、系和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建议;
4、对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意见和建议;
5、本班学生对心理知识的需求;
6、近期拟开展的工作计划要点汇报。
学生处·心理咨询室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