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闽南理工学院2010-2011学年十佳心理保健员的通知
各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三级网络中班级心理保健员的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构建和谐校园,发挥心理保健员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作用,现决定在全院开展“十佳心理保健员”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范围
各班心理保健员(2008、2009、2010级)、院心理健康协会成员及其它为我院心理健康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二、评选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品德良好,遵守校规校纪,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2、积极参加心理保健员培训,不断充实心理学知识,以提高自身为同学服务的能力。
3、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室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咨询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定期与本班同学交流,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信息,能较敏锐的观察到周围同学的心理变化,对心理有困惑的同学进行耐心开导,帮助其走出困境。
5、组织或参与组织过院系或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活动效果。
6、积极参与闽南理工学院“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
三、评选办法及流程
1、各系推荐
各系按照2008级、2009级、2010级心理保健员及心理健康协会成员总数的10%推荐。5月20日之前交至心理咨询室。
2、专业评审
由闽南理工学院各系学工办、分团委领导,心理咨询室的指导老师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
3、表彰奖励
颁发“十佳心理保健员”荣誉证书,并在宣传橱窗、《理工心语》报纸,学院网站等对本次评选出的“十佳心理保健员”的事迹进行宣传。
学生处·心理咨询室
2011年4月25日
2010-2011学年闽南理工学院“十佳心理保健员”申请表
学院(校区): 校区 系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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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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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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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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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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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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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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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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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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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保健员工作总结(简要
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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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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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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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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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处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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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职务一栏填写心理保健员、心理保健员队长、心理健康协会成员、心理健康协会部长等;工作总结请另附详细材料,本表填写简要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