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2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应对疫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实际情况,针对我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届毕业生可以自愿申请档案寄存学校。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办对象及寄存期限
1.申请对象: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届毕业生。
2.寄存期限:两年。
二、申办流程
1.学生申请秉持自愿原则。
2.申请时间:7月9日至7月20日。
3.申请流程:学生本人填写《闽南理工学院应届毕业生档案寄存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1)于7月20日前上交至所在学院,经学院审批后于7月24日前将《闽南理工学院应届毕业生档案留校申请表》及《闽南理工学院毕业生档案寄存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提交学生处档案科。
三、注意事项
1.寄存期间,学校将妥善保管毕业生的档案。毕业生如需档案转寄手续,可到学生处档案科进行办理。
2.申请档案寄存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应在两年内办理个人档案转出手续,寄存期满,未办理档案转出手续的,档案将转寄至生源所在地区或县级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3.未申请档案寄存的同学,档案将直接转寄至生源所在地,区或县级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4.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595-88938188
附件1:闽南理工学院应届毕业生档案留校申请表
附件2:闽南理工学院毕业生档案寄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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