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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及安全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9-19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学生在两节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中秋节在校生(含18级专升本)放假时间为9月22日至24日,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对离校和在校学生分别进行详细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学生去处和联系方式,学生离校登记材料于9月21日中午12:00前报送学生处。18级新生(含小自考)按军训安排开展相关活动。

2、国庆节在校生(含18级专升本)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18级新生(含小自考)放假时间为9月29日至10月7日。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对离校和在校学生分别进行详细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学生去处和联系方式,学生离校登记材料于9月30日前报送学生处。

3、国庆节放假期间,所有学生需关注天气,外出学生必须做好防雨、防雷等措施,台风、高温天气,尽量不外出。

4、中秋节后9月24日晚除18级本科新生以外离校学生必须在19:00前按时返校,各学院组织晚点名,并将到校情况于9月24日晚上9时5分晚自习下课前上报学生处。对于提前离校或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将给予纪律处分。

5、国庆节后10月7日晚19:00前所有离校学生务必返校,各学院进行晚点名,并将到校情况于10月7日晚上9时5分晚自习下课前上报学生处。对于提前离校或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将给予纪律处分。

6、在放假前各学院辅导员将以班会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治安安全的教育,所有学生必须参加。同学们离校时,请关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切断室内电源,排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各学院应教育引导同学们加强防骗、防盗、防抢意识,假期留校的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外出旅游的学生要注意天气,自觉遵守景区秩序。禁止学生参加非法游行集会,禁止学生私自下江、河、湖、海游泳;禁止学生参加任何邪教组织;禁止学生参与吸毒或收容吸毒人员;禁止学生在网络新媒体发布非正能量信息。

8、放假前,各学院学工办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大扫除(教室、宿舍和公共卫生区卫生),学校将对校内各个场所(包含公寓区)进行防疫工作。

9、放假期间,禁止任何非本校人员进入学生宿舍,各楼管严禁任何陌生人进入学生宿舍,如学生亲友需要进入须办理相关手续,并限于会客室(辅导员值班室或公寓中心)会客,严禁留宿。

10、放假期间,各学院需安排学生干部留校参与值班。主要负责所在学院楼层巡查及留校学生查寝工作。9月21日前将值班人员安排表报学生工作处。

11、放假期间,学生辅导员在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值班(宝盖校区在3#、9#、16#值班室,蚶江校区在西生活区和南生活区),学生有事直接到学生公寓管理值班室找辅导员。紧急联系电话(校园110):88678110。



                                                             闽南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18日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宝盖风景区(宝盖校区)、福建省石狮市厝仔工业区(蚶江校区)邮编:362700 联系电话:0595-8825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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