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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通知

作者:时间:2017-03-22点击数:

各高等学校:

现将人民网、大学生杂志社、中国大学生在线、光明日报社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积极组织遴选申报。每所高校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厦门大学不超过3名,直接报送组委会)。请各高校于3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用EMS寄达省委教育工委思政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思政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要求设置两级文件夹:一级文件夹包括二级文件夹、评选汇总表;二级文件夹包括报名表、事迹材料、电子照片,二级文件夹命名统一为“学校—姓名—事迹类型”,例如“ XX大学—张三—社会实践”。

省委教育工委思政处联系人:修德茂 0591-87091476、陈艺勇 0591-87091437,邮箱:743028238@qq.com,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函

2. 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汇总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7年3月19日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宝盖风景区(宝盖校区)、福建省石狮市厝仔工业区(蚶江校区)邮编:362700 联系电话:0595-88259999 

传真:0595-88911791 电子信箱:bgs@mnust.cn; 闽ICP备09019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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