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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10-12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成长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我校将开展2016-2017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参评条件及比例

请参见《闽南理工学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闽南理工学〔2017〕15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1.各学院成立学生评优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评选工作。

2.班级提名(10月16日-10月20日)。班级两委组织同学根据评选要求,民主推选出先进个人候选人,如实填写《闽南理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参评先进班集体的,由班委会全面总结本班的成绩和经验,填写《闽南理工学院先进班集体审批表》,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3.学院审核(10月21日-10月27日)。学院学生评优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对侯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推荐候选单位和人选,在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10月27日报送校学生工作处复核。

4.学校评审(10月28日-11月4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对各学院报送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并对校先进班集体进行差额评选。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三、有关注意事项

1.各奖项审批表从学生工作处网上自行下载。http://www.mnust.cn/xsc/news_info145-9111.html

2.向学生工作处报送的材料:(1)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所需材料;(2)学院先进集体与个人推荐名单(参照模板,电子档一份,纸质档一份,盖学院公章);

3.各学院应广泛发扬民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条件和比例进行评选。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该班级或该学院的评奖评优资格,并要求辅导员作书面检讨。

4.在评定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与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联系。联系人:林昌榕,联系电话:88938188,学生工作处邮箱:mnlgxsc@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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