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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4-11-26点击数:

全体同学:

开学以来,我院在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增强了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维护了学院的安全稳定。临近年关,为确保广大同学人身和财产安全,强化安全意识,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防安全

学生不得在公寓区使用或存放学校明令禁止的违章电器,严禁在公寓区使用或存放酒精炉等燃明火设施,禁止在公寓区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公寓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焚烧杂物等有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二、交通安全

1、学生外出不乘坐不具备营运资质、无证行驶或超员行驶等违规交通工具,确保学生外出过程的交通安全。

2、校园路上行走时,要注意工地的工程车和高空作业的升降机,要尽量靠右侧行走,不要靠近工地;不要在人行道上嘻戏、踢球、拍球、旱冰等。

3、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驾驶车辆(汽车、摩托车、助力车和电动车等)。

三、人身安全

1、学生未经请假不得私自离开学校或夜不归宿。

2、不要在晚上七点后到校内的山坡、水库、空旷野外等无人地方散步游玩。

3、禁止学生私自外出到江、河、湖、海等地方游玩,任何学生群体(包括社团、协会和班集体)未经申请和审批不得组织外出。

4、学生外出就餐应注意饮水、饮食卫生,不到无卫生许可证的餐馆就餐,严防“病从口入”,保证自身健康。

四、财产安全

1、学生应妥善管理寝室钥匙,学生离开宿舍时,要做到关窗锁门闭插销。中午午休或晚上睡觉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要锁入衣柜,大额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

2、学生外出应提高警惕,避免受骗上当,社会上形形色色行骗行为较多,特别是15届毕业班学生在外出实习(预就业)过程中要明辨是非,谨防陷入传销组织。

3、学生应增加增强防范电信和网络诈骗的意识,谨防不法分子利用电话、短信和网络购物等方式实施诈骗。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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