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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委教综〔2015〕1号《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

作者:时间:2015-04-10点击数: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

闽委教综〔2015〕1号

关于印发《2015年高校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各高校党委:

现将《2015年高校党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5年1月28日

2015年高校党建工作要点

2015年高校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的部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依法治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为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供坚强保证。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推进高校基层组织建设上新水平

1.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思想建党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高校校院两级党委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班、哲学社会科学和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研修班的学习内容。联合省委组织部召开高校基层组织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十三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和尤权书记在第二十四次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分析形势任务,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特色品牌,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全面推进高校基层组织建设上新水平。

2.建立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分层分类开展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指导高校逐级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定期评议考核机制,强化高校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构建考核评价和奖惩激励机制。

3.推进院系级党组织建设。开展高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和《福建省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的督促检查,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指导高校建立定期分析研判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管理服务、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优化党支部设置,落实党课制度,创新党员教育培训形式。

4.组织开展薄弱基层党组织提升工作。组织全省高校党委对基层党组织状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倒排确定一定数量学校薄弱基层党组织作为提升工作的对象,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抓好整改,推动基层党组织优化设置、配强班子,健全制度、规范工作,创新载体、发挥作用,逐步提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5.抓好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依托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开展干部专题培训,启动新一轮高校院(系)党组织书记轮训工作,继续举办大学生党支部书记、中小学基层党组织书记省级示范培训班。抓好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选派工作,召开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座谈会。

6.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学校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核心任务开展党的工作,把师生的政治追求、发展成长、情感交流、生活帮助等纳入党组织工作范畴,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服务功能、打造服务平台,探索构建务实高效的学校基层党组织服务体系。

7.选树展示基层党组织工作优秀成果。持续开展高校支部好案例、书记好党课、党员好故事“三个好”活动,联合福建教育电视台,组织力量挖掘一批高校党建工作亮点品牌,选树一批成长成才典型、教书育人典型、管理服务典型、道德模范典型,在福建教育电视台和教育信息网开设相应栏目予以展示。持续组织开展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创新党建工作载体,探索党建工作机制。

二、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8.持续推进整改,切实兑现承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配合省委活动办对高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指导高校对照民主生活会上的批评与相互批评意见、广大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持续开展整改落实,协调解决制约高校发展的突出问题。

9.深化“三访三创”活动,健全联系师生制度。健全委厅领导联系基层制度,推进高校领导干部联系教师、教师联系学生制度化常态化。在全省高校推广“书记早餐会”、“校长面对面”、“领导干部担任学生班导师”等有效做法和经验,实时回应师生关切,及时解决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10.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建立作风建设考核机制。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指导高校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过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探索建立高校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带头讲党课制度,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制度,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重要内容,结合干部考察、工作检查、专项巡视、重点督查等方式,多渠道了解干部作风情况,建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考核机制。

三、贯彻落实中办发〔2014〕55号文件,推进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1.指导高校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持续抓好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的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开展专项督查,指导高校制定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党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党委全委会制度,加强学术组织和群团组织建设,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

12.抓好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制定《福建省高校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沟通思想、交流工作机制,强化对高校领导干部激励关怀和提醒告诫。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成功经验,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意见》。继续实施高校领导干部能力提升计划,推进高校干部队伍专业化培训,办好高校领导干部办学治校能力专题研讨班,依托清华大学等部属高校举办高校领导干部高级研修班,继续选派高校领导干部赴国外高校接受培训。

13.抓好高校领导班子考核监督工作。实施《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办法》,开展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对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研判。加强对高校党委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高校党委按要求做好年度工作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探索建立高校领导干部约谈制度,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不和谐、群众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班子成员存在不廉洁或单位纠正“四风”力度不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优秀率不高或不称职率偏高的高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正职进行约谈。

14.抓好高校党委换届工作。加强与省委组织部协调沟通,进一步规范高校党委常委会的设立,明确党委、常委组成人员的数量,抓好党委任期届满的高校党委班子换届工作。指导高校做好各级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

15.做好高校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适时对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逐一分析研判,对高校空缺岗位进行酝酿谋划,及时研究提出调整配备意见。

16.抓好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三项计划”、“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计划”,在优秀科研人才遴选数量和资助经费上加大支持力度;加大台湾教师引进工作力度,强化闽台师资交流合作,依托两岸高校设立闽台教师培训中心;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提高人才服务工作水平。

四、贯彻落实中办发〔2014〕59号文件,推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出新成果

17.牢牢掌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明政治纪律,贯彻落实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在思想和行动上更加自觉、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高校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及时掌握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强化和落实领导责任,完善高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处(室)各负其责、二级学院认真实施”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述职报告机制,层层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和政治责任。严格阵地管理,强化课堂教学纪律,严格执行教师聘用、教学考核、教材使用和教学过程督查制度,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落实各类讲座论坛“一会一报”制度。完善境外基金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对境外资金和非政府组织资助的监管。

18.构建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文化育人、制度建设、研究传播,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广泛开展“传承校训精神,讲身边的故事”、“寻找身边的好人好事”等主题活动。发挥学生主体作用,积极培育“两室一厅(教室、寝室、餐厅)”文化。实施大学生社会实践项目化、基地化、长期化建设,推进高校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广大师生自觉的精神动力与价值追求。

19.深入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围绕“上好每一堂课”,分课程成立省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中心,深入研究如何把讲好“中国故事”贯穿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始终。推动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宣传方面有示范影响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部)建设。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上好一堂课”网络直播活动,评选推出一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推出一批思政课教改示范项目。组建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联盟。实施马克思主义学术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养计划。完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建立更加科学客观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测评机制。

20.健全完善全员育人合力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教师队伍分系列管理、分类评价考核制度体系,突出育人在教师考核中的地位作用。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研骨干研修规划(2015-2019年)》。鼓励高校探索专业课教师联系和指导学生的方式,鼓励优秀党政干部和教师特别是思政课青年教师兼任班主任(班导师)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党政部门和政工队伍分析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形成全方位支持辅导员工作的合力。加强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推动有关高校按要求配备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等措施的落实。实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培育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优秀人才。

21.创新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加大力度实施易班推广计划,深入开展易班校本化建设,提升“易班”的服务性、吸引力、粘着力,逐步把易班建设成为集思想教育、教务教学、生活服务、文化娱乐为一体的大学生网络互动社区。实施网络文化品牌培育计划,重点培育10个大学生优秀网络文化工作室。加强高校校园主题网站建设,增强网络文化吸引力。实施网络队伍素质提升计划,统筹推进校园网络骨干队伍建设,引导支持学术大师、教学名师、优秀导师参与网络文化建设,有效开展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联合省网信办等单位加强网络建设与管理骨干队伍培训。

22.切实维护校园安定稳定。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建立完善预警分析、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不稳定因素。落实校园维稳和反恐防范工作责任制,强化重点部位防范和重点人员管理,加强学校反恐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学校应急处突的能力。深入开展校园反邪教宣传教育。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校园周边非法宗教聚会点,从源头上严防严控师生参与地下非法传教活动。

五、贯彻落实闽委发[2014]18号文件,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2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及责任追究实施细则(闽委发[2014]18号文件)规定,督促高校落实好“两个责任”要求。明年上半年开展一次“两个责任”落实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专项检查,针对本科高校、高职高专等不同特点,量化检查措施,提出相应要求,加强分类指导。重点抓住主体责任这一“牛鼻子”,用好责任追究这一“杀手锏”,通过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省高校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24.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继续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涉及教育“四类案件”的查办,重点查处教辅教材选用、基建后勤、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科研经费、入学招生等重点领域腐败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可查性较强的问题线索,优先启动初核,切实增强震慑力。配合省纪委召开一次高校办案工作座谈会,加大对高校案件查办的指导规范力度。进一步健全全省教育系统办案人才库,积极尝试高校之间交叉办案、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协同办案的可行性,逐步实现办案力量全省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25.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严肃查处高校违反党的政治组织纪律行为。重点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对变相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对敏感节日、重要节点,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对敢于顶风违纪、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适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对问题比较集中、“四风”问题频发的高校,采取约谈、督导和责任追究等办法,重点督办,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26.开展科研经费等突出问题专项监察。配合省纪委开展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监察,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形成警示和震慑。同时加大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乱收费、师德师风问题等教育不正之风的再监督力度,督促职能部门加强检查、完善机制、堵塞漏洞,共同促进全省高校风清气正。

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高校统战工作取得新成效

27.加强高校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召开高校统战干部工作座谈会,举办全省高校统战干部培训班,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统战政策理论、党外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的有关政策作为培训主要内容,提高统战干部履职能力,提升高校统战工作水平。

28.推动高校建立完善统战工作制度。加强对高校党委定期研究统战工作、党政领导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向党外代表人士征求意见、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等制度的检查和落实。进一步完善高校基层党组织统战工作制度。

29.加强高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推动高校及时发现和培养高校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新产生的代表人物和领导骨干,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推动高校统一战线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实职安排”的落实;开展高职高专院校民主党派队伍及统战工作情况调研,进一步掌握当前高职高专院校民主党派和后备干部培养有关情况,推动高职高专院校将统战工作落到实处;推动高校加强与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和沟通,为高校无党派人士充分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创造条件,推动有条件的高校成立无党派人士联络小组。

30.推进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建言献策常态化。组织高校统一战线成员围绕依法治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一批有价值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做好“我为福建改革献一策”征文活动。召开党外知识分子情况通报会,在两会期间,将当年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工作情况向党外知识分子进行通报,并征求党外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为我省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

七、强化组织领导,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31.增强改革意识,推动事业科学发展。推进高校分类管理和指导,调整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产学研合作体制机制,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推动部省共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争取国家赋予更多的先行先试政策。引进台湾优质教育资源,培育高等教育新的增长点。分类建设若干所高水平大学、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高水平技术技能型高职院校和一批优势突出的特色学科与品牌专业。实施“福建省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提高高校科技贡献率。

32.推进依法治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以大学章程建设为抓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依法明确、合理界定学校内部不同事务的决策权,健全决策机构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大力推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33.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深化改革良好氛围。策划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创新宣传举措,及时宣传高等教育改革成果和教育战线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汇聚校内外学科专家、干部师生、社会各界的力量,及时发布改革信息、解答改革难题、宣传改革经验、回应师生和社会关切。通过季度通气会、新闻座谈会等形式,强化与主流媒体的沟通,提升正面舆论引导和突发事件的新闻应急处理能力。

抄送:省委党建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有关厅局党组(党委)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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