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树立典型,用学生身边先进的人和事来教育与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展现我院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推动学院的学风建设,我院将开展评选“十佳自强自立大学生”、“十佳优秀大学生”、“百间文明宿舍”和“先进班集体”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加强学风建设,发扬理工精神,展现青春风采
二、主办单位:学生工作处、院团委
三、参评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在校学生,以及学生所在班集体和宿舍。
四、参评条件
(一)十佳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尊师爱校;
2.学习成绩良好,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3.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坚持刻苦学习,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进行勤工俭学,自食其力,解决部分生活费用;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学生能通过自食其力,坚持刻苦学习,勤俭节约,自强自立等方面事迹突出;
4.具有较强劳动观念,有参加校级以上劳动情况记录;
5.获得过励志奖学金和贫困助学金,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活动。
(二)十佳优秀大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尊师爱校;
2.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位居班级、年级前列;
3.学风建设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能起到模范带头榜样作用;
4.能带头遵规守纪,综合素质较高;
5.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
(三)百间文明宿舍评选条件
1.宿舍学习风气好,舍长工作到位,成员之间相处和睦;
2.宿舍卫生长期保持干净,院系学生会在检查过程中反映良好以上;
3.宿舍秩序良好,成员都能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制度;
4.宿舍公物完好,桌椅床柜等无乱涂乱划痕迹;
5、宿舍无存在违章电器,无乱拉电线;
6.宿舍成员集体荣誉感强,在校期间无受到违纪处分;
7.宿舍成员在基础文明月中表现突出。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有良好的班级学习风气,班干部作用发挥好,班级同学和睦;
2.班级同学出勤率高,课堂秩序好,教师反映好;
3.班级活动数量和质量较高,参与人次多,效果良好;
4.班级同学所在的教室卫生和宿舍卫生保持良好以上(优秀率高);
5.班级同学没有违纪现象;
6.班级集体荣誉感强,在各项活动中表现出良好的团队精神;
7.班级同学劳动观念强,经常参加义务劳动;
8.班级同学文体活动参与面广,能坚持参加体育锻炼;
9.班级同学在基础文明月中表现突出。
(五)有下列之一者无资格申报
本次双十佳评选活动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所推荐的情况必须属实,事迹突出,有教育意义。
1.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评选“十佳自强自立大学生”和“十佳优秀大学生”资格:
(1)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
(2)有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现象者。
(3)有带早餐进课堂、公共场所抽烟屡教不改者。
(4)所在宿舍卫生被评为不合格者。
(5)公共场所违反社会公德者。
(6)无参加校级以上劳动情况记录者。
(7)弄虚作假,生活中有铺张浪费现象者。
(8)不积极参加校内组织的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者。
2.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评选“先进班集体”和“百间文明宿舍”资格:
(1)班集体或宿舍成员有受过院系处分未撤销者。
(2)班集体或宿舍成员在教职员工反映中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现
象。
(3)班集体或宿舍上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
(4)班集体或宿舍成员不稳定,宿舍成员相处时间少于一学期(包括
一学期),班集体创先争优活动少于一学年(包括一学年在内)。
五、评选程序:
1.活动宣传(4月7日—4月14日):院系团委和学生会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对本次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2.活动报名(4月14日—4月30日):活动采取个人报名与各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参赛人员在仔细阅读本通知文件后,按要求填写《闽南理工学院十佳(百间)评选候选人(单位)推荐表》,经各系审核加盖公章后于4月30日晚8:30前上交学生工作处(地址:宝盖校区行政楼二楼楼302室,联系电话88938188);
3.主要事迹评选(5月1日—5月10日):学校将根据各系上报的《评选候选人(单位)推荐表》,对每位候选人的主要事迹进行量化统计(主要事迹得分占50%);
4.现场评选(5月13日):学校将根据报名的具体情况,结合主要事迹评定,选拔出若干候选人(单位)参加现场评选。各系汇报候选人(单位)的评选材料,评委根据各候选人(单位)的综合表现给出各参赛者(单位)的得分。根据综合得分评选出校级“十佳自强自立大学生”、“十佳优秀大学生”、“百间文明宿舍”和“先进班集体”;
6.全校公示(5月13日—5月18日):将评选出的校“十佳自强自立大学生”、“十佳优秀大学生”、 “百间文明宿舍”和“先进班集体””的情况向全校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7.颁奖典礼:拟定于学院第六届科技文化艺术节闭幕式举行。
五、活动要求
希望各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宣传,努力扩大参与面,为大学生表现良好学习风气,展现自强自立精神、彰显青春风采提供舞台,发挥“自强自立之星”、“文明之星”、“先进典型事迹”的启发和教育作用。
六、各系推荐上报名额分配
1.推荐上报“十佳自强自立大学生”和“十佳优秀大学生”人数:
系
| 十佳自强自立大学生人数
| 十佳优秀大学生人数
|
光电
| 2
| 2
|
电子
| 2
| 2
|
信管
| 1
| 1
|
经管
| 宝盖校区
| 3
| 3
|
蚶江校区
| 2
| 2
|
英语
| 1
| 1
|
土木
| 2
| 2
|
服装
| 1
| 1
|
合计
| 14
| 14
|
2.推荐上报校级“百间文明宿舍” 和“先进班集体”:
系
| 百间文明宿舍数
| 先进班集体数
|
光电
| 15
| 4
|
电子
| 15
| 4
|
信管
| 10
| 2
|
经管
| 宝盖校区
| 30
| 10
|
蚶江校区
| 20
| 4
|
英语
| 5
| 1
|
土木
| 15
| 5
|
服装
| 10
| 1
|
合计
| 120
| 31
|
3.各系推荐上报均采用差额评选办法,最终选出十个自强自立大学生、十个文明大学生、十个先进班集体和百间文明宿舍,其中百间文明宿舍数量可根据实际符合上报条件的情况而定。
附件1-8:评选候选个人(单位)推荐表及主要事迹量化表。
闽南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